意见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天然气的重点内容如下:
【主要发展目标】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
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标准煤左右。天然气产量1700亿立方米左右(含页岩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
【重点任务】
调峰用天然气电站。在负荷集中和天然气气源有保障的地区,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年内计划新增装机规模100万千瓦。
天然气调峰设施。积极推进金坛盐穴、双6、相国寺等已投运储气库扩容达容,推进中原文23等地下储气库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中原文23、华北及大港储气库扩容改造,全年新增工作气量3亿立方米以上。
油气管网。积极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中俄原油管道二线、陕京四线。扎实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控制性工程已开工)、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潜江—韶关段。
加快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管道网运分离等配套文件和专项实施方案。推进上海、重庆等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通知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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