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GB 150规定:“冷成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当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后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时,不受此限。除图样另有规定外,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封头可不进行热处理”,这一规定,总体上相对粗略,其不分有关封头成形的具体情况,对除奥氏体不锈钢以外的钢材,均要求冷成形的封头应进行热处理。一方面,这一要求相对严格,给封头的加工生产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对奥氏体不锈钢制封头又相对放松了要求,给特殊情况采用奥氏体不锈钢制封头的设备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虽然在图样上可以给出奥氏体不锈钢制封头的热处理要求,但对设计者而言较难掌握,缺乏技术支撑依据。对于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后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的前提,实际在生产中更无从规范,目前国内封头制造厂家,还没有一家能有此保证。根据对目前封头制造现状的了解,发现有经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封头出现转角区金相组织大量转变,冲击功显著下降的情形,给封头的实际生产运用带来隐患。因此了解工业先进国家规范对封头冷成形后的热处理要求,进而合理规定我国标准的相应要求就显得十分必要。
1 主要工业国家规范对冷成形封头成形后的热处理要求
2 主要工业国家规范对冷成形封头成形后的热处理要求之对比分析
3 对GB 150 —1998 10.4.2.2 条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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