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氮技术指标 GB8979-88

指标名称 指标
优级品 一级品
纯度1),%(V/V),≥ 99.996 99.99
氧含量,10-6,V/V,≤ 10 50
氢含量,10-6,V/V,≤ 5 10
一氧化碳含量,10-6,V/V,≤ 5 5
二氧化碳含量,10-6,V/V,≤ 5 10
甲烷含量,10-6,V/V,≤ 5 5
水含量2),%(V/V),≤ 5 20

注:1)纯度中含微量惰性气体氦、氖、氩。

  2)液态氮不规定水含量。

纯氮检验规则:

  1. 纯氮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
  2. 瓶装氮气按下表规定的瓶数随机抽样检查,成批验收。

    2.1 提交验收的批由一次连续充灌的或一个操作班充灌的、技师相同的瓶装氮气构成。

    2.2 当检查结果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验收。

    2.3 当检查样品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拒收。

    产品批量,瓶 1-8 9-15 16-25 26-50 >51
    抽样数量,瓶 2 3 4 5 6
  3. 管道输送的纯氮,在8h内至少采样检验两次,检验结果适用于8h内输送的任何数量的纯氮。
  4. 液态纯氮应从每个贮运容器中采样检验。当检查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产品不能验收。
  5. 用户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检查验收。当供、需双方对检查结果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共同检查验收或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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