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氢技术指标 GB/T 3634-1995

项目 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氢纯度,10-2,≥ 99.90 99.50 99.0
氧含量,10-2,≤ 0.01 0.20 0.40
氮含量,10-2,≤ 0.40 0.30 0.60
符合检验 符合检验 符合检验
符合检验 符合检验 符合检验
水分 露点,℃ -43 ---- ----
游离水,ml/瓶 ---- 100

注:表中纯度和含量以体积分数表示。

电解法制取的氢不规定氯。

工业氢检验规则:

  1. 工业氢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
  2. 瓶装氩气按下表规定的瓶数随机抽样检查,成批验收。当检验结果有一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一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产品批量,瓶 <100 101-500 501-1000
    抽样数量,瓶 3 5 10
  3. 管道输送的工业氢,在8h内至少采样检验两次,检验结果适用于8h内输送的任何数量的工业氢。
  4. 液态工业氢应从每个贮运容器中采样检验。
  5. 用户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检查验收。
  6. 当用户和生产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协商或提请仲裁。

为您推荐

合作伙伴